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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求】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志願服務人員熱烈招募中!

  • 發布機關: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 聯絡人:陳社工師
  • 聯絡資訊:02-23615295分機6809

為結合社會熱心人士,協助本中心共同推動家庭暴力或性侵害被害人及其家庭之支持服務,並辦理各式暴力預防之宣導活動,本中心特訂定志願服務計畫成立志工團,本(112)年招募志工之主要服務內容以【防暴兒童劇團演出】及【兒少服務個案接送】為主,說明如下:


【劇團組】

一、招募對象:

(一)年滿18歲以上。

(二)能持續服務期間至少1年,並能參加相關教育訓練。

(三)未曾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81條,並同意由本中心查閱刑事紀錄證明者。

(四)願意遵守志願服務相關法規,並認同本中心志工團規章與自治精神者。

二、服務內容:以劇團宣導演出為主,並包含相關表演課程之教育訓練及排練、演出前場地勘查及彩排等。

三、服務地點及時間:

(一)本中心(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23號)及本市各級學校(依場次安排而定)等。

(二)教育訓練及排練將視劇團組各志願服務人員可行時間另行安排,劇團演出則固定於學期中之星期一上午。

四、志工福利與獎勵:

(一)服務期間由本中心辦理志工保險。 

(二)志工餐點及交通補助:每次服務3小時以上(均計1次)酌發志願服務人員餐點及交通補貼代金120元。

(三)研習訓練:本中心每年編列預算辦理志工相關教育訓練、參訪交流會等。

(四)志工服務年資滿3年,服務時數達300小時以上者,由本中心協助檢具證明文件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志願服務榮譽卡。

五、報名方式:填具報名表(如附件1),並檢附身分證件正反面影本、刑事紀錄證明(或同意由本中心逕為查調),郵寄或親送本中心(地址:100006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23號)或以E-mail方式傳送相關資料至haf-hchen@gov.taipei;本中心將另行通知面談時間。

六、本案若有詢問事項,請洽本中心綜合規劃組陳社工師,(02)2361-5295分機6809。

 

【兒少服務個案接送組】

一、招募對象:

(一)年滿20歲以上。

(二)能持續服務期間至少1年,並能參加相關教育訓練。

(三)未曾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81條,並同意由本中心查閱刑事紀錄證明者。

(四)願意遵守志願服務相關法規,並認同本中心志工團規章與自治精神者。

二、服務內容:接送本中心兒童及少年安置個案進行諮商或進行會面交往,並應定期參加督導團體活動。

三、服務地點及時間:

(一)本中心(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23號)及本市各地點(依個案需求安排而定)。

(二)接送時間依據各志願服務人員可行及個案需求時間另行安排,教育訓練及督導團體活動視本中心安排。

四、志工福利與獎勵:同劇團組。

五、報名方式:填具報名表(如附件2),並檢附身分證件正反面影本、刑事紀錄證明(或同意由本中心逕為查調),郵寄或親送本中心(地址:100006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23號)或以E-mail方式傳送相關資料至qaz3809@gov.taipei;本中心將另行通知面談時間。

六、本案若有詢問事項,請洽本中心兒童及少年保護組楊社工,(02)2361-5295分機6511。


發布機關

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