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未成年子女監督會面交往與交付服務呢?
本服務係針對因家庭暴力由法院裁定執行監督會面交往或交付之案件,提供安全中立的環境,維繫家庭暴力之兒少與未同住方之親情。 「未成年子女監督會面交往(交付)」就是父母關係因家暴事件處於緊張階段(如分居離婚、或取得保護令) ,經法院調解或裁定有未成年子女監督會面需要,由本中心提供適當的環境,並有監督人員陪同,提供未成年子女與未同住親屬監督會面交往(交付)服務,並依實際需要輔以保全人員,維護會面交往(交付)環境的安全,讓父母與未成年子女安心相聚,親情得以延續不間斷;於會面前後,另由社工人員協助與同住及不同住的父母進行親職討論,幫助未成年子女漸進式適應探視。 一、服務內容:以家庭暴力案件當事人為原則,當事人雙方及其未成年子女,至少有 一方需設籍或實際居住本市,並且符合以下條件之ㄧ: (一)經法院裁定進行未成年子女監督會面交往或交付之民事保護令當事人。 (二)經法院判決或裁定之監督會面交往(交付)案件。 (三)法院於裁判程序、調解過程中考量未成年子女權利,函文或轉介於審理、調解期間提供未成年子女監督會面交往(交付)服務。 二、承辦單位:財團法人現代婦女教育基金會,電話:02-2356-0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