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害被害人補助-心理復健費用
項目名稱 性侵害被害人補助-心理復健費用 業務聯絡窗口 綜合規劃組 聯絡電話 02-23615295轉分機6809 傳真號碼 02-23615279 電子信箱 意見信箱 服務內容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性侵害被害人補助辦法」辦理。
1. 指非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費用,其補助項目如下:
由醫療院所治療者:掛號費、心理治療協談、團體、心理測驗、藥物部分負擔費,其餘項目不予補助,補助額度依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及衛生主管機關相關醫療收費規定辦理。
2. 由其他諮商機構或諮商輔導人員治療者:個別、夫妻、家族或團體心理治療。每案每年至多補助十五次。但有特殊情況,經家防中心評估確有需要者,不在此限。另補助額度如下:
(1)個別心理治療:每次最高新臺幣一千四百元。
(2)夫妻或家族心理治療:每次最高新臺幣二千五百元。
(3)團體心理治療:每次最高新臺幣八百元。
(二)申請期限:應於該次就診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申請。服務對象 (一)設籍臺北市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三款及第七條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之被害人。
(二)但實際居住本市,且經家防中心評估確有補助必要者,得不受設籍限制。應備文件 (一)申請表。
(二)經由醫療院所申請者:檢附醫療院所收據正本及醫療明細表。
(三)被害人申請者: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心理紀錄摘要表或診斷證明書影本、醫療院所收據正本及領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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