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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被害人補助-安置住宿費用

家庭暴力被害人補助-安置住宿費用
                                                      家庭暴力被害人補助-安置住宿費用
項目名稱家庭暴力被害人補助-安置住宿費用業務聯絡窗口成人保護組
聯絡電話02-23615295分機6604傳真號碼 02-23615293
電子信箱意見信箱
服務內容說明依據臺北市家庭暴力被害人補助要點辦理。
(一)被害人經家防中心安置於社會福利機構者,其安置期間及費用,依本府社會局相關收容安置補助規定辦理。
(二)經家防中心轉介安置於旅宿業者,每人每日最高補助新臺幣一千五百元;親屬偕同住宿者,每日最高補助新臺幣二千元,每次安置期間最高以七日為限。
(三)被害人如有延長安置需要者,經家防中心評估後,得延長一次。
服務對象(一)設籍臺北市之市民。
(二)合法居留且與設籍本市市民辦理結婚登記或同居關係之無戶籍人士、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
應備文件(一)申請表。
(二)領據。
(三)社工員轉介表。
(四)旅宿業開立之收據正本。
(五)指定匯款帳戶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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