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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被害人補助-驗傷醫療費用

家庭暴力被害人補助-驗傷醫療費用
家庭暴力被害人補助-驗傷醫療費用
項目名稱家庭暴力被害人補助-驗傷醫療費用業務聯絡窗口綜合規劃組
聯絡電話02-23615295轉分機6805傳真號碼02-23615279
電子信箱意見信箱
服務內容說明依據「臺北市家庭暴力被害人補助要點」辦理。
被害人有驗傷醫療需要者,得予補助每次家庭暴力事件三個月內之驗傷醫療費用。其補助範圍如下:
(一)全民健康保險不給付項目之掛號費、診斷證明書及驗傷單費(每人每次以補助2份為限)、藥材或特材費、毒藥物檢驗費、部分負擔費。
(二)就診時未帶健保卡,且七日內仍無法回醫療院所補卡者,其全民健康保險應給付項目之費用。
(三)未加入全民健康保險者之醫療費用。
服務對象(一)設籍臺北市之市民。
(二)合法居留且與設籍本市市民辦理結婚登記或同居關係之無戶籍人士、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
應備文件(一)申請表。
(二)戶籍證明文件。
(三)診斷證明書正本。
(四)醫療費用收據正本。
(五)領據。
(六)指定匯款帳戶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註1:經由醫療院所申請者,由醫療院所按月造冊並檢具被害人申請書、醫療補助費用申請明細表及醫療院所開立之領據正本向家防中心提出申請。
 請至「相關連結:臺北市市民服務大平臺」項目下載